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2-27 11:05:30
最近有小伙伴开始在网站上咨询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从近几年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专业报录比可以看得出来,教育学在职研究生的也是在职人员报考的一个热门专业。那么有同学就会问了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应该如何撰写学位论文呢?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撰写学位论文的具体流程有哪些呢(以湖北师范大学为例)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①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②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专业)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5门,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③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6.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论文答辩;
②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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