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1-14 14:41:40
中国研硕网 一、答辩申请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完成有关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由研究生院提供成绩单)
2.专业课、专业外语考试合格(审核试卷)
3.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复核成绩)
4.发表一篇本专业相关学术论著,具体要求参照《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审核论著原件)
5.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审核《培养手册》、科研实验记录本)。
6.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审核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7.导师同意申请答辩(审核《昆明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培养计划审核意见表》
(二)时间要求
1.拟上半年答辩学员,请于上一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12月25日研究生院将拟申请答辩学员名单印发给各二级培养单位。
2.拟下半年答辩学员,请于6月10日至6月20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6月25日研究生院将拟申请答辩学员名单印发给各二级培养单位。
(三)申请地点
1.研究生院至真楼310(学术学位)
2.研究生院至真楼313(专业学位)
二、提交学位论文
(一)拟上半年答辩的人员必须于3月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至真楼314),同时提交知网复制比检测报告。
(二)拟下半年答辩的人员必须于9月5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至真楼314),同时提交知网复制比检测报告。
三、学位论文评审
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并抽取一定比例的学位论文开展双盲评审。
四、学位论文答辩
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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