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0-12 11:07:15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所有拟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5月27日前完成,拟在今年下半年进行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11月27日前完成。逾期不能答辩者,其学位授予申请将被推迟审批。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建议名单以及授位有关审核材料的最晚时间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在满足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前安排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受理工作。
二、质量把关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在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环节中严格执行细则及其他规定,认真落实责任,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对质量隐患易发环节和人群要重点关注。
《四川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简况表》、《学位申请情况统计表》、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发表论文等要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审核的重要依据材料,研究生导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审核把关。
三、学位论文存档及抽检
各批次学位授予后15天内,各培养单位提醒、督促授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终稿(研究生系统学生操作:学位管理→学位信息维护→我的学位信息→学位信息→学位论文上传区),并审核存档(研究生系统院系操作:学位管理→学位上报管理→×××学位上报院系审核;查看已上传/未上传名单,下载论文,批量或个别审核通过,确保发放学位证书之前学位论文已正确上传)。
上传的学位论文须与提交学校档案馆、图书馆的一致。导师、培养单位应确认提交的学位论文已按相关意见修改,确保质量,存档的学位论文将作为教育部抽检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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