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1-12 17:00:16
各学院:
中国研硕网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华南工研〔2019〕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研院〔2017〕99号)相关要求,请及时、认真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一、学期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书面请假,请假2周内由所在学院审批,超过2周由研究生院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缓期注册。无正当事由、未经批准超过2周时间未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齐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研究生,不予注册。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研究生院将于每学期初通报各学院研究生注册情况,并将对无正当事由、未经批准逾期未注册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研究生给与退学处理。
二、超过学制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注册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以录取时确定的学制为准。
(二)最长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普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加2年。
(三)延期毕业及注册
超过规定学制但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由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籍变动”模块提出延期毕业申请并打印出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其中,委培、定向的全日制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还须经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附上单位意见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延期毕业申请审批通过后,延期毕业研究生方能到学院注册。超过学制又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不予注册。
(四)最长学习年限内研究生学籍管理
研究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毕业、结业。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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