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0-09 11:30:19
各培养单位(院、系、所、中心):
根据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创业基金会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 申请方式
1.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2.研究生、本科生均填写《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并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统一提交。
3.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项目进行面试评审筛选,将遴选推荐的创业项目推荐至创业基金会评审。
4.录取学员名单将在创业基金会官网(http://www.stefg.org)及创业基金会官微(微信号:efgfoundation)公布。录取学员将于2019年7月初开启创星孵化营培训。
四. 材料报送
1.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1)《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5份)
(2)《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研究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3)《上海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本科生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三)(一式一份)
2.报送时间:2019年4月26日前;
3.报送地点:
研究生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A楼619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pygl@oa.shu.edu.cn;邮件主题为“××(院系)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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