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10-11 11:24:1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开展“三助一辅”岗位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三助一辅”岗位对研究生的培养,通过引导承担助管岗位工作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改进和加强学校管理服务质量,现将2019-2020-1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及招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为增强助管工作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积极探索将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纳入助管工作范畴,支持研究生助管开展研究型工作,现将助管岗位分为行政事务助管、专项研究助管及学生事务助管三类。
1、行政事务助管:根据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数量进行设岗总量控制,具体数量可登录研究生助管管理系统查询。要求重视助管工作对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2、专项研究助管:面向机关部门按照实际需要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要求。要求参与各类专项研究工作,并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开展工作。
3、学生事务助管:面向学院按照实际需要设岗,不做固定工作时间要求。要求以团队合作的形式参与各项学生事务工作,注重对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
二、聘任要求:助管岗位的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平、开放、竞争和择优的原则进行聘任,岗位职责、选聘标准、选聘程序、聘任结果、考核方式等信息应公开发布。
三、指导与培训:各设岗单位应完善指导与培训体系,设立助管岗位的学院或部门应承担对研究生助管的指导职责,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研究生助管进行专门指导和培训。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9月5日前各单位提出设岗申请,提交助管岗位申请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2、附件3);
第二阶段:9月6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岗位需求,研究生同步提出应聘申请(助管招聘通知另行发布);
第三阶段:9月10日前研究生院将应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第四阶段:9月11日前各单位将录用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第五阶段:9月12日研究生院对录用名单进行公布。
五、助管考核
行政事务助管根据工作量按月考核,专项研究助管及学生事务助管以研究工作进展报告、项目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也可执行月考核或在工作结束后一次性考核。
六、设岗考核
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助管的培养,做好设岗质量评估。研究生院将根据助管培养质量动态调整各部门助管设岗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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