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0-07-20 13:10:27
西安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及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复试方案,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在学校专业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差额复试比例等,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超过复试专业线的考生具备复试资格。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选拔结果合格的考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二、复试内容和时间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其中专业知识考核按照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考生抽取专业知识题库中的试题回答。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思想政治及综合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
三、复试平台及要求
1.复试网络平台选择“腾讯会议”,考生提前下载安装(https://cloud.tencent.com)熟悉,并准备两个账号。备用平台选用“钉钉”。
2.确保网络环境畅通,电量充足。考生同时使用宽带网络和4G/5G移动网络两种连接方式,如果一种方式出现问题及时调整为另一种方式继续复试。
3.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等设备,建议一部电脑、一部手机。第一机位为主机位(建议为笔记本电脑),面向考生,用于远程网络复试考核。原则上,放置主机位的桌子应紧贴墙面;第二机位为副机位(监考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观测考核环境。务必提前为设备充电。
4.相对独立、封闭的复试空间。安静,光线充足,复试期间严禁他人出入,同时应避免被移动设备通话、音视频通话、邀请、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
5.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复试桌面可放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6.遵守《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的其他要求。
对于因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请考生于5月15日14:00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wangyaowei@xupt.edu.cn并电话联系029-88166381(王老师)。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四、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应按照以下材料目录提交扫描电子版(提交方式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进行网络复试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1.《2020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2)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栏下载)。
5.个人简介、大学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五、网络复试基本流程
(一)复试前期准备工作
1.提前熟悉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签订《2020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2.软硬件安装与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熟悉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模拟演练。
(二)开考前准备
1.开考前对复试设备和复试环境按要求再次进行检查,调试音频和视频(第一、二机位),并确保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2.清理桌面,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3.按照随机确定复试顺序进场。
(三)考核过程(满分300分,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钟)
第一环节:
1.身份核验。
2.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应试环境。
3.宣读《诚信承诺书》。
第二环节:
1.自我介绍
考生2分钟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思想政治表现等。
2.专业知识考核(满分75分)
根据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考生抽取专业知识题库中的试题回答。时间10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25分)
(1)外语能力。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2)思想政治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
(3)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考官结合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提出专业相关问题对考生进行考查。
复试结束,按照指令离开考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退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再次检查复试设备、网络,确保正常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登记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学院报备。
2.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生复试过程中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应着装整齐,坐姿端正,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
4.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参加网上模拟演练。
5.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八、违规处理办法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复试小组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说明
1.学院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各考生按照规定的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时间须为近3个月,体检内容要求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扫描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体检有舞弊行为,经核实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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