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08-10 15:43:02
网讯:宁波大学发布了关于组织研究生导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了研究生导师三大基本素质要求,包括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七个方面。
《意见》还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加强督导检查;对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研究生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根据文件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开展对《意见》的宣传与学习(教育部发文: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s7065/201802/t20180209_327164.html)。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就《意见》精神及相关内容开展深入的学习和讨论,于10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形成学习记录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备查。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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