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08-10 15:43:02
网讯:兰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加强学校研究生教材选用管理工作,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研究生院已于2018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展了教材选用审查备案工作,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院未全面完成教材审查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材审查备案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各培养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建研究生教材审查备案工作小组。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组长由学院书记担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必须为小组成员。请各培养单位将小组成员名单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二、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办法中的要求对2018年春、秋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选用教材的科学性、学术性、政策性、政治性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选用教材信息汇总表》,课程如果没有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请在“教材名称”一栏中注明“无选用教材”。纸质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已报送过的不需重复报送。
三、各培养单位务必于2018年12月7日之前将2018年春、秋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所选用的教材、讲义、教学课件或明确的课程教学目标、详细的课程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无选用教材”的课程报送讲义、教学课件或明确的课程教学目标、详细的课程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教材备案所需经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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