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06 15:08:08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
(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报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五、调剂
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和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招生人数15人。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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