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4-03-24 12:44:0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情况
税务专业设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自1978年开始本科招生,现有财政学、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含注册税务师)三个本科专业,并拥有财政学硕士点和博士点,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特色专业和北京市品牌专业。财政税务学院下设有税收研究所并拥有注册税务师模拟实验室,为地方政府机关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承担了大量的科研课题,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已建立20余个社会实践基地,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实践基础。
财税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年龄层次分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梯队完整。税务专业带头人郝如玉教授为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税收立法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丁芸教授是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人事部考试中心聘任专家。蔡秀云教授、赵书博教授、刘颖副教授等在税收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方面有突出成就,在社会上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学院拥有一批在专业领域有相当影响力的专家、在政府相关部门从事税务管理的专业人士、在涉税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管理者构成的教学团队,能从各个层次满足教学需求。
税务专业硕士属于应用经济学科,是近年来社会需求增长较快的新设专业,本学院针对税务专业硕士下设税收政策与管理、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两个专业研究方向,分别将政府和企业两个视角下的税收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涉及国家税收政策、制度、税收管理以及企业税务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国内外税收领域前沿问题、改革中的热点与现实问题。其中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向是立足于公共管理视角下征税主体的税收政策、制度研究;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方向是立足于微观经济运行视角下纳税主体的税收政策影响及税务战略研究。
一、培养目标税务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具备在各级财政税务部门、社会中介性机构、金融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从事财税管理、咨询鉴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预测、分析和解决税收问题的理论素质,同时具备能在各类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税务代理与咨询、审计等实际工作的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宗旨税务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学位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理论水平、有效衔接理论与实践。因此,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中发现理论问题,将理论落实到实践中,是税务专业硕士的核心培养宗旨。
三、招生专业方向本专业招生专业方向有:税收政策与管理、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
四、培养模式1、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实践课程在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实习单位完成。
2、双导师制共同培养模式,实行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指导为辅的双导师制共同培养模式。校内导师指导课程学习,校外导师指导实践环节、项目研究。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挂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紧密联系,根据社会需求,可以采取“订制式”人才培养方式。
4、培养经费向实践环节倾斜,培养经费的一半用于实践环节的培养。要求应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往届本科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实践环节包括课堂实训、实验室教学、社会实践基地实习、现场参观与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或案例分析。要求研究生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五、课程设置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设置,本专业的主要课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政理论与政策、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纳税筹划、税收经济分析等。
六、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修业年限:2至3年,实行学分制,要求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45分。其中,必修课程30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专业实习5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实习:往届毕业生要求实习满半年以上,应届毕业生要求实习1年以上。
毕业论文:毕业时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可采取调研报告、规划设计、案例分析等形式。论文选题要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授予学位: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税务硕士学位。
七、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毕业后从事财税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
3. 大学专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招生人数2011年计划招生15人。
注: 本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初试用书:①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8第一版 郝如玉 曹静韬著②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0年8月第4次印刷 刘颖、孟芳娥主编③复试用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丁芸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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